1.電氣系統
濕式靜電除塵裝置的電源由發電廠主體工程提供。其高壓、低壓廠用電電壓等級,廠用電系統中性 點接地方式應與發電廠主體工程一致。
濕式靜電除塵裝置工作電源應符合DL/T 5153中的有關規定。
濕式靜電除塵裝置的高壓電源應符合HJ/T 320和JB/T 11074的規定。
直流系統的設置應符合DL/T 5044的規定。
濕式靜電除塵裝置電氣設備的選擇宜與發電廠主體工程一致。
電氣設施的選擇應滿足GB 50058的要求。
電氣設施的選擇應考慮周圍環境條件對電氣設施的要求。
濕式靜電除塵裝置高壓電源區應設檢修起吊裝置,起吊高度應滿足高壓電源起吊至地坪檢修所設高 度,起吊重量按高壓電源最重件重量確定。
2.控制系統
濕式靜電除塵裝置控制系統應與發電廠主體工程相互兼容,符合JB/T6407的規定。
濕式靜電除塵裝置系統控制水平應與脫硫工藝系統控制水平協調一致,并宜納入脫硫工藝控制系統 控制。
濕式靜電除塵裝置應設置滿足正常運行、監視、調節、保護及經濟運算的各類遠傳和就地儀表。
濕式靜電除塵裝置應集中監控,實現濕式電除塵裝置啟動、正常運行工況的監視和調整、停機和事 故處理。
保護系統指令應具有最高優先級,事件記錄功能應能提供保護動作原因信息。
重要熱工測量項目儀表應雙重或三重化冗余設置。
3.施工
濕式靜電除塵工程的施工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施工程序及管理文件的規定。
工程施工應滿足設計技術文件的相關要求。
施工中使用的設備、材料、器件等應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并取得制造商的產品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施工單位應遵守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勞動安全及衛生、消防等國家強制性標準及相關的施工技術規范。
施工應保證濕式電除塵整體的氣密性,避免煙氣與液體外泄。
所有電瓷類產品應在安裝前進行耐壓和絕緣性能試驗,并符合JB/T5909的規定。
電氣安裝應符合DL 5190.2及GB 50303的有關規定。
整流變壓器安裝前應進行絕緣測定等常規檢測,檢測項目和檢測環境要求應符合DL/T5161.3的有關規定。